安徽省电力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?
2022-08-31 16:23:34 来源:律图
一、安徽省电力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?
安徽省电力行政处罚标准是按照5万元以下的罚款来进行处罚。
《电力法》
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,电力建设项目不符合电力发展规划、产业政策的,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。
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,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,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,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,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,未经许可,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,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六条、第二十九条规定,拒绝供电或者中断供电的,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的,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。
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,危害供电、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、用电秩序的,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,给予警告;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,可以中止供电,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二、行政处罚罚款标准是什么
行政处罚罚款标准现在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,不同行政部门罚款的标准不同,可以关注具体行政部门的政策。
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。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:
(一)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、地址;
(二)违反法律、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;
(三)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;
(四)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;
(五)不服行政处罚决定,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;
(六)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。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。
在当代的社会,现在不管是在安徽省还是在其他的一些省份,在电力管理这个方面还是非常的严格的,如果有人违反法律规定使用了不准许使用的电力设备的话,是需要责令停止使用,同时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罚款,通常情况之下都是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