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?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吗?
2023-05-12 15:42:34 来源:法律问答网
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?
1、一方的婚前财产;
2、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;
3、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、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;
4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
5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丈夫给小三买房子可以追回吗?
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是有权要回,因为丈夫买房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夫妻共同财产有妻子的一半,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买房,有违合同原则,违反公序良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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